腾付通POS机业务细节!涉及机具款、手续费、代理商
《以下为问询函(二)全文》
1、你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停业收入扣除状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显现,报告期内停业收入扣除金额为12,121.66万元,扣除项为租赁收入及会计师无法表表示见的旅游板块业务收入,扣除后的停业收入金额为42,385.87万元。
回函显现,2020年7月份开端,你公司子公司腾付通开辟线下POS机银行卡收单业务,将POS机发给商户暂时免费运用的形式来拓展市场,2020年累计投放POS机近60万台,交 易额打破879亿元,停业收入3.76亿元,主要是面向河南、山东、福建、东三省、上海、浙江等支付业务买卖范围较大的省份停止POS机的铺货,POS机具经过灌腾付通密钥处置后发给终端用户。公司2021年一季度停业收入4.7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03.82%,其中主要是腾付通收入的增长,其收入已占到一季度收入的98%。
(1)请按投放月度、分省份披露2020年度POS机投放运用数量、对应的买卖额和停业收入明细,补充披露前二十大手续费收入客户明细及免费POS机具采购本钱的会计核算状况。
(2)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POS机收单业务前五大代理商明细、历史协作状况、各代理商担任省份状况,报告期内与代理商发作的买卖金额及报告末往来余额。请会计师阐明针对公司与代理商结算的相关会计处置精确性及能否具备商业本质所施行的审计程序及结果。
(3)回函显现,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欠网联及协作银行通道手续费2,466.81 万元,请补充披露以上欠款余额前十名明细(含对付款月龄)。请会计师阐明针对以上对付款余额函证的详细明细及回函状况,并针对以上对付账款的真实存在性发标明确的审计意见。
(4)回函显现,POS机银行卡收单业务将支付给银联、网联、其他金融机构的渠道本钱作为公司的主停业务本钱。请按主要渠道机构披露2020年度资金清算额明细、应支付的停业本钱明细、2020年末对付款金额及期后付款状况,能否存在问询函回复日仍未完成付款的状况,如是请阐明能否与其协议商定的付款周期相符。
(5)回函显现,针对公司报告期末对付账款中对付POS机具设备款6,196.95万元余额,会计师检查了采购POS机具的期后付款、期后发票获得状况,查询了工商信息,与公司管理层停止了访谈,获得了相关的受权手续等文件,但是无法判别买卖对手方与公司的关系状况。请会计师针对以上对付账款的真实存在性、相应采购发作额能否具备商业本质发标明确的审计意见。
2、回函显现,针对公司2020年度第三方支付业务收入及本钱的真实性,年审会计师调取了公司腾付通管理系统数据与账面数据相核对,从公司的腾付通管理系统中调取已注册的商户数量,并与公司外购POS的数量停止核对。审计程序中未见对腾付通管理系统的IT 审计程序,亦未见对公司已注册商户的真实性核对程序和POS机能否经供给商灌腾付通密钥处置后能否真实发送给终端用户并启用的核对程序。
(1)请年审会计师阐明能否执行了以上核对程序,阐明针对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和精确性,已执行的审计程序能否已获取了充沛、恰当的审计证据。
(2)请会计师针分离POS机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稳定性及能否具有合理商业形式,对公司 2020年度3.76亿元线下POS机银行卡收单业务收入能否应从公司2020年度停业收入中扣除发标明确意见。
(3)会计师对腾付通的采购业务和对付账款余额选取了期末余额和买卖额较大的7户执行了函证程序,请补充披露以上7家供给商称号、函证内容详细明细及回函状况。
(4)回函显现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渠道协作协议,共抽取前十大供给商的协议并与公司账面记载的渠道本钱计提比例停止了测算。请补充披露以上前十大供给商明细,请会计师阐明能否针对以上本钱发作额向金融机构渠道停止了函证,如是,请逐一阐明回函状况。请会计师阐明针对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本钱核算的真实性及精确性,已执行的审计程序能否已获取了充沛、恰当的审计证据。
3、回函显现,公司子公司北京捷达在2020年结转了预付款24,851.47万元,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北京捷达员工未能复工,公司员工流失严重,财务人员无法完好提供供给商合同等材料,未能配合审计工作,北京捷达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停止了梳理,依据北京捷达提供的报告期旅游业务管理台账,属于2020年度完成的旅游业务本钱计入2020年度停业本钱6,040.60万元,其他预付账款18,810.87万元,北京捷达管理层经过梳理判别后将此类2019年已经完成未结转的预付账款予以结转。请补充披露结转以上预付款的具体判别根据,18,810.87万元预付款对应的供给商明细及回函所称将预付款予以结转的详细会计处置,账面结转的预付款能否由供给商退回公司其他关联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阐明,在2021年7月5日前将有关阐明资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