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POS机洗钱事件再度发生
所有案例均选自著名反洗钱专家的经典著作《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及洗钱犯罪类型分析》。
判例94:某某POS机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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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2015年7月,犯罪嫌疑人胡在网上购买了一台窃取他人银行卡追踪信息的POS机,并将该POS机放置在犯罪嫌疑人黄在云南昆明的茶叶店内,窃取该客户的银行卡追踪信息,之后又非法窃取了其他数人的银行卡追踪信息。2016年1月,胡与犯罪嫌疑人张相遇,张答应帮胡从其窃取的他人银行卡的追踪信息中制作假卡,并找POS机盗取。2016年1月,张找到犯罪嫌疑人周,让他帮忙找个POS机提现。为了掩盖偷刷他人银行卡的罪行,张编造了一张银行存款基金卡给周某,让其为贪官受贿,并要周某帮忙找POS机套现,将套现洗干净。张答应事成后给周好处。周通过犯罪嫌疑人翁联系了济南XX房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POS机持有人徐。周说有一个信用卡业务可以介绍给徐,后来周安排张与徐见面。会议期间,张声称一些贪官需要找一台POS机将银行存款资金卡取出,并要求徐等人帮他将现金洗出来。张提出,工作完成后,可以给徐、翁各20%的福利费,给周5%的福利费。2016年1月13日、14日,张、胡等人利用徐的POS机从受害人银行卡中提取155.3万元。周、徐、翁等人利用其所谓的洗钱系统和工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网银、手机银行渠道。为了掩盖他们的非法收入,多次转移和挪用资金,然后从全国许多城市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走。周赚7.5万,徐和翁赚27.7万。2018年1月25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以周违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徐、翁等犯罪嫌疑人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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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一是充分调动金融机构一线人员监控和分析可疑交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金融机构一线人员直接面对客户,是反洗钱第一道防线。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业务监管和培训,重点提高一线人员对资金监控和可疑交易分析筛选的关注度和职业敏感度,避免过度依赖分析模型等技术手段,努力将人工分析识别与技术手段有效结合。
二是深化反洗钱协调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反洗钱部门的业务优势,逐步实现与公安、海关、安全等相关侦查机关的信息共享,建立长期业务联系,深化长期合作机制。